1.设备事后奖励。 推进企业实施设备更新和升级换代,支持企业淘汰老旧设备,引进和购置自动化生产设备(含配套软件,包括与项目设备配套的CAD、CAE 等工业软件,下同),大力发展智能制造装备,进行生产条件改善,推动生产装备数字化,提升企业装备水平,提高产品质量和劳动生产率。 对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按新设备购置额不**过20%予以事后奖补,单个项目补助额较高不**过5000万元。 2.设备事前奖励。 支持在当年6 月30 日(含)前完工的年度设备事前奖励技术改造项目。 (二)贷款贴息方式 省财政给予贴息的贷款资金原则上应是银行针对技术改造项目的固定资产贷款。贴息率根据年度贴息资金预算控制指标和当年贴息资金申报需求等因素确定,贷款不**过当年同期基准利率,贴息时间原则上按项目建设期限贴息,但补贴不**过2年,单个项目贴息额原则上不**过5000万元。 (三)股权投资方 根据《广东省人民**办公厅关于省财政经营性资金实施股权投资管理的意见(试行)》(粤府办〔2013〕16号)、《省财政经营性资金实施股权投资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粤财工〔2013〕280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省财政经营性资金股权投资改革有关工作的意见》(粤财工〔2014〕518号)等文件精神,以股权投资形式扶持技术改造项目,财政资金出资额占被投资企业的股份原则上不**过其总股本的30%(且不为**大股东)。单个项目股权投资资金额度原则上不低于1000万元。